您现在的位置: 团学活动>> 团学介绍 >>正文内容
各团总支、学生分会:
纪念“一二·九”合唱比赛作为新时期共青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学生的有效载体,已连续举办了十二年。十二年来,一批批陇桥学子通过歌唱红歌,传播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激发了广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。“陇桥红歌会”已成为学校的重要品牌活动,影响和激励着广大学子。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广大学生的思想引领,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忧患意识和“爱国荣校,振兴中华”的使命感和责任感,院团委、学生会决定开展纪念“一二•九”运动78周年合唱比赛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心系祖国情 共唱中国梦
二、组织单位
主办单位:团委、学生会
协办单位:各系团总支、学生分会
三、活动时间
(1)各系上报合唱曲目时间:2013年11月21、22日;
(2)比赛时间:
四、活动形式
活动以系为单位,每系组织一支参赛队伍,合唱曲目为两首,总时间不得超过9分钟。
合唱队组成形式:指挥一名,合唱队员90人左右,要求参加合唱比赛的人员为2013级学生占50%,2012级学生占40%、2011级学生占10%。
五、奖项设置
比赛设一等奖一名;二等奖二名;三等奖三名;优秀组织单位奖两个。
六、评分标准
1. 歌曲内容积极健康,歌曲难度,各1分,共2分
2. 指挥得当,精神面貌好,各0.5分,共1分
3. 音准准确,声音洪亮、节奏正确适当,各1.5分,共4.5
4. 整体效果1分
5. 演唱指定曲目酌情在总分中加0.5分
6. 演唱时技术难度大,如采用了二重唱、领唱、合声部等技法,在总分中加0.5-1分
采用十分制评分,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取平均分,保留两位小数。
七、几点要求
1. 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系团总支、学生分会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此次合唱比赛,严格按照文件的精神执行。
2. 各参赛队伍应当统一着装,但也要考虑节约开支,且着装整洁、大方,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即可。
3. 各系由团总支书记担任本系合唱队的领队,并负责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。
4.排练时间不得占用上课和自习时间,只能安排在课外活动进行。
5.曲目所带伴奏不得使用磁带。
二○